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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司法局:
《贵港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方案》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广西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 打造全区“智慧司法行政”的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港市司法局
2018年5月16日
贵港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广西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打造全区“智慧司法行政”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建设内容
(一)基础网络
全市司法行政网络建设包括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内网、互联网。司法行政信息化综合平台及相关业务系统按照不同网络需求分别部署在不同的网络环境中。其中,应急指挥平台、综合执法管理平台、综合政务管理平台部署在电子政务外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12348法网)部署在互联网,涉密应用系统部署在电子政务内网。
(二)应急指挥中心
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包含市县两级司法局的应急指挥中心建设。
(三)四大综合平台
1. 应急指挥平台
应急指挥平台包含市县两级应急指挥平台、及相关的司法考试应急指挥系统、人民调解应急指挥系统等应急指挥业务系统。
2.综合执法管理平台
综合执法管理平台包含司法行政综合执法管理平台、戒毒综合执法管理平台。
3.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12348法网)
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12348法网)包含基层法律服务、律师服务、公证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信息公开、法律咨询、司法行政案例库、行政许可审批等业务模块。
4.综合政务管理平台
综合政务管理平台包含公文管理系统、基层工作管理系统、人民监督员管理系统、法律援助管理系统、律师管理系统、公证管理系统、司法鉴定管理系统、司法考试管理系统、行政许可审批管理系统、司法协助管理系统、人事警务管理系统、计财装备管理系统、信访管理系统、人民陪审员管理系统等业务系统。
(四)信息化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通过加大区域边界安全设备投入、等保分保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加快构建全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安全体系建设。
二、建设任务
(一)加强基础网络建设
一是加快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要加强与当地电子政务外网城域网管理机构的沟通协调,尽快完成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的建设任务,加快推进乡镇(街道)司法所电子政务外网的联网建设,建设好贵港“智慧司法行政”的基础网络环境。(市、县级司法局接入电子政务外网于2018年底前完成,乡镇(街道)司法所接入电子政务外网于2019年底前完成)
二是通过电子政务外网的接入,提升业务局域网的建设应用水平。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司法局要以实现数据共享、互联互通为原则,加快电子政务外网环境下的局域网建设,改变日常工作仍然依靠互联网开展的现状,为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业务系统的应用提供网络保障。(2018年底前完成)
(二)加快推进应急指挥中心建设
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司法局要根据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建设技术规范(SF0009)标准,加快推进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并通过电子政务外网级联的方式与上级部门应急指挥中心实现互联互通。(2018年6月底前完成)
(三)推广应用四大综合平台
一是综合平台及业务软件系统统一由自治区司法厅开发建设。全市各司法行政单位通过电子政务外网访问自治区司法厅统一部署的业务系统开展具体业务工作。
二是场地和网络基础设施及硬件设备分级建设。要按照 “四大平台 ”及所含业务系统的建设标准、规范和应用需求,加快实体场地改造(装修)、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物联、业务设备的采购。
三是加快信息化数据录入汇聚及推广工作。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信息化业务系统的数据录入汇聚工作。在司法厅业务系统建成投入使用后,各级业务部门要全力做好基础业务数据的收集整理,严格把好数据质量关,做到层层有责任、层层要负责,为信息化系统的推广应用打好基础。
四是建立和完善公律法律服务网。建设和推广公共法律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和贵港12348小程序应用,推进“12348”服务热线与“12345”市长热线融合。(2018年6月底前完成)
(四)强化信息安全保障
一是健全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
际情况制定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实
现网络安全管理的规范化。
二是构建各级网络安全应急体系,各单位要制定网络安
全应急预案,加强黑客攻击、数据泄露的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做好安全事件追踪、安全风险响应、安全监测预警和风险防
范工作,提高信息安全综合保障水平。
(五)组建12348法网运行维护团队
根据自治区12348广西法网建设进度,分别组建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司法局两级12348管理运行团队。其中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司法局分别组建法律服务、运行维护等两个管理运行团队,主要承担自治区级平台指派的公共法律服务业务的办理,市本级、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的承办和市级平台的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加快“智慧公共法律服务 ”体系的建设。
一是组建法律服务团队。市本级参照自治区司法厅标准,遴选3个律师事务所、1个公证机构、1个法律援助机构、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行业性 1个)、 1个司法鉴定机构、1家仲裁委员会作为驻场法律服务机构,每个机构选出2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法律服务人员,共计 18人。法律服务团队的组建,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建设,也可从律师、公证、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中选拔兼职人员担任。(2018年6月底前完成)
二是组建运行维护团队。行维护团队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
公益性岗位设置和兼职等方式组建运维团队,人员经培训后应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熟悉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基本情况,能熟练操作12348法网管理后台软件,承担 12348法网后台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提供司法行政普通业务类咨询。市本级平台运行维护团队参照自治区级平台组建。围绕法律援助工作、律师公证服务、人民调解、司法鉴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5个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独立或合并设置3名前台受理人员;另设后台督办员1人、信息处理员1人,岗位职能参照自治区级平台设置。市级运维团队人员共计 5人。各县(市、区)司法局、乡镇(街道)司法所安排1名前台受理员在各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受理公共法律服务申请,及办理由自治区、市两级平台指派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2018年6月底前完成)
(六)建设运维保障体系,推进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
逐步建立全市司法行政信息化保障体系,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和政策倾斜,做好信息化项目管理、运维保障和资金投入保障。根据司法部的要求,按照“不低于建设资金投入10%的比例 ”落实好信息化运维经费,要做到长期保障、足额保障。加快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应用培训的投入。通过建立信息化负责机构或设置专人专岗、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组建适应信息化建设和运维队伍,构建信息化建设运维保障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从司法行政改革的高度着眼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主要领导是本地信息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信息化建设部门是主要负责部门,各县(市、区)司法局还未建立有信息化建设部门的,要尽快落实责任部门,要做到业务归口、专人负责。
(二)分工明确,层层落实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明确责任分工:信息化部门主抓信息化建设、运维保障和技术支持,各业务部门主抓业务数据、基础数据汇聚和系统应用培训工作,要形成科学、合理的建设、运行机制,使我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得到有效保障。
(三)协调沟通,有效保障
一是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
的支持,加强与当地财政、发展和改革部门的沟通,解决信息化建设经费问题。
二是将信息化建设和落地情况纳入市本级考核各县(市、区)市司法局2018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相关考核标准和评分细则以市本级下发的2018年绩效考核文件为准。
三是建立定期汇报制度。自方案下发之日起县(市、区)市司法局在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上报本单位推进信息化建设的情况(邮箱报送:ggssfjbgs003@sina.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贵港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印发